根据重庆大学《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
学院推荐1名,最终获奖名单由学校评审小组审核评定。
二、参评具体要求
(一)参评学生须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且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学业及综测成绩专业排名在20%以内,无补考科目,且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简称五种能力),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上学年参加不少于2项,不低于20小时的公益服务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本学年未获其它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近三年未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见附件1)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志愿时长证明)请在9月19日下午18:00前交到各自辅导员处,过时未交申请材料的,视为弃权,不再受理。证明材料不齐全者,过时不得补交材料,评审小组仅认可规定时间内递交的证明。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