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先进评选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评审小组评定,现将我院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最终评定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公示名单请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4日—4月16日。
公示要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65127305)反映,反映人应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附件:材料学院推荐为2025年市级先进公示名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