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大学《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宝钢”“博世”等社会捐赠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
学院推荐1名,最终获奖名单由学校评审小组审核评定。
二、参评具体要求
(一)参评学生须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且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校纪校规、 无违法乱纪行为,无校级行政处分记录;
2.明礼诚信、作风正派,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3.学习刻苦,无无故旷课,生活勤俭;
4.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上学年参加不低于20小时的公益或服务活动;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6.原则上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内只能获得一项社会捐赠学生奖助学金。
(二)宝钢优秀学生奖条件
1.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及研究生,学习勤奋,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学业排名及综测排名在15%以内,无补考科目;
2.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简称五种能力);
3.“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4.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近三年未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
二、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学生在综合测评、困难认定的基础上,经个人申请、班团组织民主评议、在班级内通报无异议后,可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1.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见附件1)
2.重庆大学奖(助)学金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3.上一学年志愿时长满20小时证明材料(在微信公众号青志重大中查询志愿服务时长并下载证明文件)
4.研究生及博士生需填写在线收集表(不用再交纸质版和电子版):https://docs.qq.com/form/page/DWVRQVlpnbWpicndI
以上材料1-3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请在9月18号下午17:00前交到各自辅导员处,过时未交齐申请材料的,视为弃权,不再受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