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与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在我院设立奖学金的协议,现将评选“垒知集团”奖学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大家坚持评选条件,把握评选标准。采用个人申请,由班团组织民主推荐,并按照奖助学金的评选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推荐出来。评选细则见附件。
1、申请奖学金类无需困难认定。
2、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如实认真填写“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表并附所有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3、申请奖学金的学生还须如实认真填写“重庆大学奖(助)学金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
4、原则上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不能获得两个以上(含两个)专项奖、助学金。
请大家在9月6日下午17:00前将评选结果的相关材料(纸质和电子)送交学办。
奖项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年级 |
名额 |
备注 |
“垒知集团”奖学金 一等奖 |
5 |
研究生建材方向二、三年级 |
3 |
一等奖:5名(研究生3名、本科生2名) 金额:10000元/人·年 二等奖:10名(研究生3名、本科生7名) 金额:5000元/人·年 |
2018级建材方向 |
1 |
2019级建材方向 |
1 |
“垒知集团”奖学金 二等奖 |
10 |
研究生建材方向二、三年级 |
3 |
2018级建材方向 |
4 |
2019级建材方向 |
2 |
2020级建材方向 |
1 |
附件1 “垒知集团”奖学金实施细则
为充分发挥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庆大学设立的“垒知集团”奖学金的作用,使奖学金评比过程中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推进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学风、科研能力等建设,激励学生勤奋学习,自强不息,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奖委员会组成
“垒知集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 任:王冲
副 主 任:宋秀华、黄小文、叶建雄、刘芳
委 员:钱觉时、杨长辉、万朝均、吴建华、彭小芹、贾兴文、苗苗、杨宏宇、余林文、王淑萍、岳燕飞
秘 书:杨宏宇
二、申报对象
“垒知集团”奖学金申报对象:每年9月入学的建筑材料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生二、三、四年级学生,以及建材系研究生建材方向二、三年级学生。
三、名额及奖金额
“垒知集团”奖学金的奖级和名额设置以及奖金额分配如下:
一等奖:5名(研究生3名、本科生2名) 金额:10000元/人·年
二等奖:10名(研究生3名、本科生7名) 金额:5000元/人·年
四、奖励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品行端正,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守法律,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3. 热爱所学专业,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钻研能力、创新能力。学习成绩连续两学期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
4. 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身体健康;社会实践、团结协作等方面表现优秀;
5. 有以下情形的学生优先考虑:
1) 与垒知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
2) 在垒知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取得3个月及以上实习经历、且实习表现良好的;
3) 毕业课题申请在垒知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完成的。
五、评奖结果处理
获奖学生在院内公示5天。若公示无异议者,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将评选结果分别报送甲方(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乙方(重庆大学教育基金会)。
六、表彰与奖励
1. “垒知集团”奖学金评定工作于每年9月上中旬组织评定,9月下旬表彰奖励。
2. 颁奖仪式在每年9月举行,颁奖时间由垒知集团决定并派代表出席颁奖仪式,由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颁奖仪式实施。
3. 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应通过其网站,公告牌和其他媒体宣传此奖学金计划。
4. 获奖励学生在奖学金享有期(即获奖后一年)内,发生或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取消其所获奖励金的享有权,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应督促其退回奖学金:
1) 触犯国家法律,或违犯校纪校规,如违反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等;
2) 前一学年度考试有课程不及格或经补考仍不及格者;
3) 中途退学、辍学者;
4) 因第四条第5款申请取得奖学金,出现学生单方面违反就业协议、未按约定在垒知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完成毕业课题的。
因以上原因被取消获奖励或受资助享有权的学生,其以后的申请不予受理。